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
2010-09-03 tttmi 16